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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客须知
来源: | 作者:may | 发布时间: 2015-08-07 | 609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1 目的

为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和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,特制定本游客须知。

2 范围

本游客须知规定适用于登轮游览的游客。

3 职责

游船服务部是制定和执行本规定的部门,同时须对游客进行适当的解释;

4 工作程序

4.1 为保证游客的游览安全,游船服务部特制定以下规定:

一、游客凭有效游览券登轮游览,游览券应保留至游览结束。(整船包租无游览券。)

二、每一持有效游览券的游客可免费带身高1.3米(含1.3米)以下的儿童一

名,儿童超过1.3米者,应购游览券登轮。

三、旅游团队应在导游带领下,依次有序登轮。导游应管理好团队成员,保证

候船良好秩序。汽车驾驶员要登船游览不享受免券。

四、游客登轮后,按票价对舱室入座。持上一等舱室游览券的游客可在下一级

舱室活动,反之,如超越等级,应照章补票。

五、游客有以下情况者禁止登轮:

1、醉酒和精神失常者;

2、穿拖鞋、汗背心、内衣裤等衣履不整者;

3、携带有碍公共卫生和影响他人安全的物品者。

六、游客必须提倡精神文明,为使游览内容丰富、健康,游轮禁止下列活动:

1、赌博,兜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;

2、大声喧哗,影响他人游览;

3、有碍社会风气的举动;

4、其他不符合公共场所治安规定的活动。

七、游客携带随身物品,应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拾到失物,应交工作人

员处理。

八、为确保游客安全和设备良好,游客应听从工作人员指导,在规定的范围内

活动,不得攀越船舷,不得进入船员工作场所和玩弄船上的设备,如损坏

公物应按实赔偿。
九、游览券(整船包租)出售后,如遇有迷雾、大风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停航时,

应顺延使用,保留等级舱位或办理退票手续。

十、游客对游览服务工作有建议和意见可向工作人员提出,以利改善服务态度,

提高服务质量。

4.2如遇游客有疑惑和不理解的地方,公司工作人员应耐心地做解释工作,不得

与游客发生争执。